问题 | 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里面的钱是属于个人的,是可以提取的,目前的提取方式有三种,买房子时凭交纳契税的和单位盖章的申请表提取;是作为房屋修缮凭房管局加盖公章的房屋修缮申请表提取;是作为装修房屋,凭装修合同和,装修费提取。 提取剩余公积金条件: 购买首套自住用住房(不包括二手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补缴剩余购房款,若补缴完毕公积金还有剩余可以取出;购买首套自住用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房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剩余额度;购买首套自住用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同时由于新政出台,公积金余额可提取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 领取公积金的程序: 先到单位的房管处或处拿申请表,去公积金管理提取,但是公积金管理那边必须审核通过你的公积金贷款审批才可以提取,但审批之前得先交首付款。 一、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一)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于单位或职工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贷款,或贷款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人必须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在贷款前,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而且具有不少于住房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其中包括公积金提取)。满足这些就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了。 然后,申请的材料包括: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 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其中要注意,借款年限最长不能超出退休年限;未婚的要到公证处做单身公正,离异的出具单身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