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前夫不让探望孩子的,女方可以以前夫的拒绝探视行为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执行的,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方拒绝让探视权人探视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根据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要求强制执行。 一、离婚孩子探视权在多长时间可以走顺义 离婚孩子的探视权多久可以行使一般根据夫妻之间的约定或法院的生效裁判确认,法律并无强制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具体的探望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探视可以不让对方接走吗 探视权不让接走可以的。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内容,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不让对方探望子女应罚款多少? 不让对方探望子女不会罚款的。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所享有的权利,不让对方探视子女可以请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