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医疗行为过失致使患者死亡或者受到损害,属于医疗事故责任;二是合理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发生意外不可预见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责任。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属于一种常见的医疗行为,如果是因为医生的过失导致移植术不成功或者导致患者死亡或受伤,属于医疗事故责任。如果是因为疾病本身或者非医疗因素导致,就不属于医疗事故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循医学规范,尊重患者意愿,尽职尽责,保障患者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疏忽、过失或者违法行为致使患者死亡或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参照医疗行为是否符合专业规范及医学常识,是否存在过失或者违法情形,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医疗事故发生的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法定代理人说明医疗事故的原因、性质、损害情况、处理意见等情况,并为其协调解决问题。”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以恢复损害患者的健康状态为目标,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适当的医疗费用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救济条例》第五条:“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认为医疗事故造成了损害,申请医疗事故救济的,应当提供与医疗事故的事实和损害程度相关的证据材料,并申请有关机构对医疗事故的事实和损害程度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