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贷? |
释义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出资帮助子女买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出资购房(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具体见如下分类) 1、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2、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 (1)一方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2)双方父母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 (二)婚后出资购房(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具体见如下分类) 1、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2、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 (1)未书面明确是赠与,应当认定为借款; (2)书面明确是赠与,但未明确赠与对象 a.一方父母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b.双方父母出资,视为分别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一、离婚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分配 离婚后一年内,离婚协议可反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房产产权上写的子女名下有吗? 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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