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说是自愿加班,劳动者应当保留公司强制加班的证据,之后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符合的可以认定为自愿。 公司强制员工自愿加班是违法的。这里的自愿加班是指员工在没有经用人单位安排,也没有在用人单位处留有任何加班记录情况下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反之,只要是得到单位通知而延长工作时间,或者是在单位处留存在加班记录,都属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所以说这种行为是公司为了节省加班费而做出的行为,应当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