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一、如何申请药品专利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个人申请药品发明专利的,应该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二、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的实施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的强制许可使用权。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权的取得有下列两种情况:一、申请人申请取得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权。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申请人具备了实施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的条件,经协商不能得到该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申请人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后,获得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决定实施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状态,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行政部门可以决定实施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强制许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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