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八岁男女同居犯法吗 |
释义 | 一、十八岁男女同居犯法吗 十八周岁同居是不犯法的。十八岁周岁属于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要是其自愿与另一方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话,则这样的行为是不会认定为犯法的。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与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同居不属于犯法。但是如果双方发生性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成年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被视为强奸;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不适用此条。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是否构成犯罪,看年龄和女方是否自愿: 一、双方都是十四周岁以下,不构成犯罪; 1、女方不满十四,男十四到十六,没有造成损害的,不构成犯罪,有严重影响的,涉嫌强奸罪,此不论女方是否愿意; 2、女方十四以上,愿意的,不构成罪;女方不愿意,年十四以上的,强奸罪,十四以下的,无罪;十四周岁以下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对任何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女不满十四为幼女,只要男十四以上,不管女方是否愿意,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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