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承认嫖娼会拘留吗? |
释义 | 嫖娼行为被认定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拘留或罚款。年龄超过70周岁、14-16周岁且初次违法、16-18周岁且初次违法的特殊情形可以免于拘留。处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包括传唤至公安机关、讯问查证和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强制性病检查费用由嫖娼人员自负或从其财物中扣除。公安机关未进行性病检查而直接处罚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当事人若承认了自身有嫖娼行为的,若行政机关也具有相应的证据是必须拘留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嫖娼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具体是处拘留还是处罚款,由公安机关根据其违法程度确定。 嫖娼被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若是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年龄已经超过了70周岁的、年龄在14-16周岁的、年龄在16-18周岁的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处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强制检查性病的方法可以是:由公安民警将卖淫嫖娼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或者是有皮肤性病科的公立医院)检查;公安机关一次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派人前来检查。 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卖淫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以从卖淫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 应当注意的是,强制检查性病是公安机关办理卖淫、嫖娼案件必经的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便直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即是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的违法。 结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若当事人承认自身有嫖娼行为且行政机关具有相应证据,则必须拘留。对于嫖娼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处理方式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程度确定。特殊情况下,如年龄超过70周岁、年龄在14-16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16-18周岁,可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包括传唤至公安机关、讯问、查证以及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强制检查性病是必经程序,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公安机关若未强制检查性病直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则属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