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备案对房东有何影响? |
释义 | 租赁备案对房东的影响是:1、有效防范房东临时反悔出租房屋的风险;2、有效防范房东一房多租的风险;3、有效防范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无法实施租赁的风险;4、房客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保护。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租房抵税对房东有什么影响 房东收到的房租属于个人收入所得,是应该缴税的。但是目前对个人房源出租的监管存在漏洞,许多房东该缴的税并没有缴纳。如果租客申报租金抵扣个税,就需要房东提供身份信息和纳税识别号,这就会让那些没有缴税的房东去缴足税款。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这是房屋租赁备案的前提条件,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双方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一般为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进行备案登记需携带的材料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各地规定不同。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需要什么 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需要什么?1、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9)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2、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1)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3、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注: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房屋租赁没有登记备案有处罚吗 房屋租赁没有登记备案有处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该内容由 顾仕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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