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的确定方法如下:1、有约定的按约定;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等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