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处罚告知书没有处罚决定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主要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以上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定事项,必须全部具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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