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有四种: 第一,国家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人,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 国家是从1986年10月就在国营企业实行退休养老基金制度的,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动保险手册制度,记录个人缴费的情况。在此之前的缴费年限才可以视同缴费。不过,一些地方集体企业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较晚,情况并不统一。 第二,知青的上山下乡时间。 第三,2012年7月《军人保险法》实施以前的城镇退役兵或者转业志愿兵(士官)。 第四,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的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