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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丢失发票联是否可以作废?
释义
    处理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方法是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并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记账联原件留存在开票方,购货方不可直接拿回。丢失记账联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发票联复印件进行记账。
    法律分析
    不可以作废,更不可以冲红重开,处理方法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入账,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丢失记账联的,可以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
    拓展延伸
    丢失的发票联是否可以申请补办?
    是的,如果发票联丢失,您可以申请补办。首先,您需要尽快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备丢失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将核实您的申请,并在确认无误后,为您办理发票补办手续。在申请补办时,您需要提供丢失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等。请注意,补办发票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办理流程和时限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补办发票是为了保护您的权益,确保您能够合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或报销权益。
    结语
    如果发票联丢失,可以申请补办。请尽快向税务机关报备丢失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将核实并办理补办手续。补办发票可能需要时间,具体流程和时限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补办发票保护您的权益,确保您享受税收优惠或报销权益。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原件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拿回记账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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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