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有什么用长沙 |
释义 | 法律分析: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市与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如下权益: (一)在本市连续工作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三年以上的,可将本人户口迁入本市; (二)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 (三)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种免费培训; (四)已办理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的子女,持学籍证明、户口、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六)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监督、鉴定服务; (七)按照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65周岁以上并持有老年证的免费乘坐公交车辆; (八)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驾驶证; (九)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明; (十)按照规定接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十一)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十二)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竞赛和先进评比; (十三)省内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可在长沙办理出国境证件; (十四)根据相关政策,省内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子女可在长沙参加高考。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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