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重大误解的一般条件 |
释义 | (1)它须是足以影响当事人实质性利益,如果没有此种误解,行为人就不会从事该民事行为; (2)它是因行为人自己主观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因受诈欺而为的意思表示不属于重大误解。按照大陆法系各国的民法,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经当事人申请撤销后,行为自始无效。 一、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有哪些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可撤销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二、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如何理解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 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 (2)行为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行为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误解是由行为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并非故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