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为什么要打击垄断行为 |
释义 | 我国预防和打击垄断行为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体如下: 1、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4、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5、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七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第九条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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