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苗本名字和户口本名字不一样可以吗 -户口 |
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孩户口本和防疫本的名字不一样不用担心,可将名字改为相同的。小孩户口本和防疫本的名字不一样有两种情况,具体解决方法如下: 一,如果当事人的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一样的,只有防疫本上的名字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带上孩子的户口本、防疫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去防疫证的经办医院,要求更正。对方经过审核后,如果确属工作失误,造成登记错误的,会给予更正。 二、如果当事人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不一致,而《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和防疫证上的名字是一样的,当事人可以带上《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户口本上的“曾用名”一栏上,添加上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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