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健康证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疫情期间有可能无法办理,应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相关单位。 因为这个时候非常特殊,如果去医院办理健康证明有可能会造成交叉感染,所以可能是没有办法办理的。 但是一般办健康证应该到当地防疫站进行办理,抽血化验不会有任何危险,因为均是一次性采血管。建议最好应该打听清楚,健康证办理部门,而且需要空腹采血,如果想办理千万不要吃饭。 2、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具体要看当地的文件。 法律依据: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6月2日卫生部令第41号发布) 第十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 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查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