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保密协议不去了能跳槽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签了保密协议可以跳槽,但对跳槽单位和跳槽岗位具有限制。保密协议的功能主要在于劳动合同关系消灭后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时效一般为二年,二年内不得在其他机构或同类从事同类业务。 一、竞业限制条款是什么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能去法院起诉吗 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仲裁是法院受理该类案件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企业遭遇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后,首先应向当地劳动部门设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竞业限制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劳动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范围、竞业限制补偿金及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离职后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委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因此,竞业限制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当地劳动部门所设立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什么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四、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而竞业禁止则不一定。 五、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