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知识产权的权利主要有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著作法权是指权利人对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使用,从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商标权是指权利人对商品的文字、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法律客观: 《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