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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动离职赔偿金是否可以索要
释义
    一般来说员工主动离职是不可以索要赔偿金的,除非所谓的主动离职是遭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说用人单位根本都不发工资,没有给自己提供任何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这些手段逼迫自己签订的不平等的劳动合同,这些情形下离职是可以索要赔偿金的。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算);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员工离职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也就是说,劳动关系当中的离职和赔偿金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况且,有部分的劳动者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学习、生活以及其他个人的原因,在正常情况下想要和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这些时候公司的义务就是帮助员工办理各种的离职手续,而不是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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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