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了日结临时工但没有合同就被压了三天工资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临时工干了3天有工资,但如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或合同规定造成经济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临时工干了3天是有工资的,但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日结临时工遭遇工资被扣情况,如何维权? 当日结临时工遭遇工资被扣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首先,核实是否存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以证明工作内容、工时和报酬。如果没有合同,可以通过其他证据(例如工作记录、见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工作的存在和工资的应付性。其次,与雇主进行沟通,以解决问题。说明情况并要求支付被扣工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如果雇主拒绝或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家或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权益。维权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如通信记录、支付凭证、工作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维权的关键,以确保公正待遇和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享有工资待遇,但若给雇主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遭遇工资被扣情况,可通过核实工作协议、与雇主沟通并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权益。及时采取行动是确保公正待遇和保护权益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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