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提出复核申请的方法如下: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4、经审核,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 交通事故提出复核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