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不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受要约人不做承诺说明其不认同合同。并且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一、订立合同的过程是怎样的?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要约和承诺,合同订立的过程即是要约承诺生效的过程。要约方向对方发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对方对要约实质性内容不作变更的,即可向要约方作出承诺,至此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的全部内容即是合同内容。 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双方之间又可以通过新的要约与承诺进行合同内容的磋商,直至达成合意,完成合同的订立。 二、发了offer不录用赔偿几个月 录用通知属于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要约,当受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收到录用通知后用人单位反悔,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三、请问要约有无期限限制吗? 要约通常而言是没有无期限的。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要约一般对承诺期限进行确定,没有确定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