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不论情况,皆为无效合同。《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即只有与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才被法律认可,属于有效合同。2、10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3、16周岁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