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任大小判决分担诉讼费,完全败诉的一方一般会被判决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2、财产案件受理费。二、其他诉讼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