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不存在。若夫妻一方死亡,婚姻自动终止,无需离婚。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失。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 再婚 或者向 婚姻登记 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