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仍有村庄尚未完成搬迁,长垣县是否会继续进行搬迁? |
释义 | 长垣县城乡总体规划:发展绿色、开放、创新慧城,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县城。综合交通规划包括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建设,构建九横十纵一环的路网格局。 法律分析 剩余村庄是否进行搬迁尚不确定,需待上级政策明确。 长垣县城乡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 (一)县域:行政管理范围,总面积1051平方公里。 (二)规划区:蒲东、蒲北、蒲西、南蒲、魏庄五个办事处以及孟岗镇、满村镇、芦岗乡三个乡镇的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411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总面积约为8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发展愿景与目标: 规划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注重生态、塑造特色、激发活力”作为发展主题,提出绿色、开放、创新慧城的发展愿景,并确定建设生态宜居的复合型现代城市,打造全国一流县城的总体目标。 区域职能: 豫鲁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中原经济区重要的健康产业基地;中原经济区北部重要的交通枢纽;河南省生态宜居示范县。 综合交通规划: 谋划“铁公机”模式,构筑立体交通 1、机场:规划在中心城区西部建设通用航空机场。 2、铁路: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长垣县新荷铁路客运站升级改造。 积极谋划濮潢铁路、长垣-新乡城际轨道、长垣-开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并设立城际铁路客运站、货运站。 3、高速:建设S308(龙逄大道段)至济东高速的高速公路连接线,并在满村镇设立高速出入口。 4、国、省道:规划建设G327,S309,S308线至山东G106连接线,实现与山东及东部沿海的零障碍对接。 5、环线交通:规划构建中环、外环县域双环交通网络,促进城镇协作互助发展和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共同构建的路网体系,形成“九横十纵一环”的路网格局。 其中: “十横”:蒲城路、长城大道、人民路、卫华大道、匡城路、山海大道、仁德路、纬四路、纬十路; “十纵”:西外环、亿隆大道、德邻大道、博爱路、宏力大道、桂陵大道、巨人大道、龙逄大道、景贤大道、东外环; “一环”:留晖大道、中环路、G327、阳泽路围合而形成的环路。 结语 根据以上规划,长垣县将以绿色、开放、创新慧城为发展愿景,致力于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城市。通过综合交通规划的构建,包括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道路交通系统等,将促进城镇协作互助发展和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长垣县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全国一流县城,展现了其在豫鲁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健康产业基地、交通枢纽和生态宜居示范县等方面的区域职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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