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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立案了怎么知道案情进展
释义
    法院立案了了解案情进展的方法如下:
    1、刚立案的,想查分到哪个法官手里和案号,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一般的法院都会有,没有的话,就去问立案的法官。
    2、分了法官的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找到法院后也不要急于去,先打个电话咨询下该法院档案室的接待时间,有些法院的档案室在其它地方。
    法院立案标准: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立案流程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综上所述,刚立案的,想查分到哪个法官手里和案号,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一般的法院都会有,没有的话,就去问立案的法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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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