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出生证明遗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办理超过一年未办理的出生证明需要提交产妇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凭证、逾期说明等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未申报落户证明,并携带有效证件办理。 法律分析 超过一年未办理的,来办理出生证明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住院费用结算凭证、逾期说明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有的地方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再带上父母有效证件办理。 拓展延伸 如何重新申请孩子的出生证明? 重新申请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联系当地的出生证明登记机构,了解申请所需的具体材料和流程。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孩子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父母信息等。其次,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父母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医院出生证明等。确保这些材料的复印件齐全并加盖公章。然后,填写申请表格,正确无误地填写所有必填信息,并签字。最后,将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一起提交给出生证明登记机构,并支付相关费用。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结语 申请孩子的出生证明需准备产妇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结算凭证等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部分地区还需提供《未申报落户证明》,父母有效证件亦需携带。申请时请联系当地出生证明登记机构,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时务必准确无误,并将表格与材料一同递交,并缴纳相关费用。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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