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委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查处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案件检查的前提和基础。受理是指纪检监察室按照规定接受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适当处理的活动。受理,是案件查处的开始和必经阶段。初步核实,是指案件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检查、证实的活动。 法律依据: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第三条 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落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明确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以及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衔接、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在措施使用、证据标准上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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