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大会的辅助职权 |
释义 | 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制定经营战略、审查财务状况、选举董事会成员、审批重大交易、决定人事调整、修改章程等重要事项。此外,股东还有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的权力,审议批准报告和财务预算方案,决定利润分配和增减注册资本,以及决定债券发行、公司合并等事项。若股东一致同意,可直接作出决定并签署决定文件。 法律分析 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 1. 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投资计划; 2. 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表现; 3. 选举董事会成员; 4. 审批公司重大资产交易; 5. 决定公司的重要人事调整; 6. 修改公司章程; 7.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8. 其他重要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结语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广泛的职权和责任。其职责和权限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投资计划、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表现、选举董事会成员、审批公司重大资产交易、决定公司的重要人事调整、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等。对于股东大会所列事项,股东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从而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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