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判离的双方可以再次协议离婚。若是在六个月内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并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