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森林火灾立案条件: (一)一般森林火灾:不足1公顷或其它林地起火;或死亡1-3人;或重伤1-10人; (二)较大森林火灾:1-100公顷的;或死亡3-10人;或重伤10-50人; (三)重大森林火灾:100-1000公顷的;或死亡10-30人;或重伤50-100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