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庭审中,控方证人可以成为被告辩护的有力证据。被告律师可以通过深入了解控方证人的动机,挖掘其证言的不足之处,并提出质疑,以达到为被告辩护的目的。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控方证人是指由公诉机关出具证明,为公诉机关提供证言的人。被告有权对控方证人提出质证。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被告人、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在庭审中陈述事实、质证证人、出示证据。 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控方证人证言有瑕疵或者不能说明问题的,应当予以排除。 通过充分利用控方证人的动机,被告律师可以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质疑,可能推翻控方证人的证言,为被告辩护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