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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和借条的内容关系
释义
    1、含义不同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一、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有没有差别?
    1、借条和欠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两者的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3年。如果单据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时间是有区别的。
    2、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自己权利之日起中断,但是债权人如果从借款之日起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
    但是如果是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那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3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凭证,借条是出借款项而形成的债权凭证,欠条多为出售货物而形成的债权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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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