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物品,应当向海关申报并纳税。若个人未履行申报和纳税义务,其所携带或者邮寄的物品在未经海关审核通过前,不得进口或者出口。若所携带或邮寄的物品被认定为走私物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应当依法扣押、罚款、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是否知道物品为走私物品,视情节轻重而定,但一般认为个人应当具有知情权和知情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十三条:“个人携带或者邮寄物品,应当向海关申报并纳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携带、邮寄、运输、保管、加工、销售、购买走私物品的,应当依法扣押、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