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条的种类有两种: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 收条适用的场合: 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具收条,以示证明。 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具收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