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回答: 一、中方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 2、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前三年年平均进出口额在二亿美元以上,其中出口额不低于一亿美元; 3、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前已在国境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合资企业三个以上,申请前三年境外企业年均营业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二、外方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前一年营业额在五十亿美元以上; 2、申请前三年平均对华贸易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 3、申请前已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三年以上,或在中国境内投资超过三千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外资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2、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3、有与自己对外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专业人员以及其他必备的物质条件。 一、外资企业的意思是什么 外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投资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100%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所有含有外资的企业。根据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不同比例,以及其他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可分为三种类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 二、注册公司的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大于等于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大于等于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大于等于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