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调解书一般是指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调解书是指法院调解后双方不再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批准的文件。双方签字生效。在人民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即离婚证明。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丢失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档案室,要求复印民事调解书。法院档案室将复印调解书,并加盖档案室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调解的开始不需要当事人的申请,而是人民法院依法主动开始。离婚案件调解双方均应出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