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 刑罚 。 免予刑事处罚就是认为 犯罪嫌疑人 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 《 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 行政处罚 或者行政处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