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的工资计算方式? |
释义 |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二、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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