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受理。二、费用审核(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八百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百分之七十,最高支付限额两千五百元;七十岁以上自负超过六百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百分之八十,最高支付限额三千元。(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四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百分之九十,最高支付限额为十六万元。三、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