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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用抗辩权的行使,都是有哪些限制条件
释义
    律师分析: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
    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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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