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工伤赔偿标准大揭秘 |
释义 | 东莞市对达到工伤十级标准的职工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金额为七月工资,工伤医疗补助金金额为一个月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金额为四个月工资。若职工需要继续治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还可享受其他赔偿。 法律分析 达到工伤十级标准的,东莞市会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金额为七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职工后续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还可享受其他赔偿。 拓展延伸 东莞工伤赔偿新政策解读 近期,东莞地区出台了一项全新的工伤赔偿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该政策,东莞地区工伤赔偿标准将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初步解读,新政策将进一步提高工伤赔偿金的支付比例,并增加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补偿。此外,新政策还将加强对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工伤赔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将受益于这一政策的改革。然而,新政策的具体细则和实施时间尚未公布,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相关部门的进展和发布的通知。 结语 东莞地区近期出台的工伤赔偿新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初步解读,该政策将提高工伤赔偿金的支付比例,并增加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补偿。此外,新政策还将加强工伤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赔偿的公正和透明。尽管具体细则和实施时间尚未公布,但该政策的改革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将产生积极影响。我们将继续关注相关部门的进展和通知发布。 法律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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