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合同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失。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行使解除权需要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如果未通知对方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确认后合同解除。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情形有什么 (一)合同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二)法定解除: 1、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法律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在该情况发生时通过行使解除权导致合同解除。在法定解除权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无需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 2、法定解除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二条 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 1、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必须做出一定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3、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合同解除情形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条件成就时可直接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迟延履行债务等。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解除权人可在事由发生时解除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包括做出意思表示、通知对方或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二条,解除行为的效力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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