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合同中未履行的义务,不需要再履行。而合同已经履行的义务,需要视情况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违约方要赔偿对方当事人所遭受的违约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