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被告人在庭审中自白与辩护人策略不一致时,法庭应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被告人的自白与辩护人策略不一致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法庭可以要求辩护人与被告人协商并统一策略,或者由法庭指定辩护人代表被告人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被告人有权自己或者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当庭审查中,被告人有权自行陈述、申辩,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代为陈述、申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当庭审查中,如被告人或者其辩护人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要求宣读、出示某项证据,对于必须依法宣读、出示的证据,应当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宣读、出示;如果有必要,可以适当延长庭审时间。 总结:在庭审中,被告人自白与辩护人策略不一致时,法庭应该根据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确保辩护权利得到保障,并依法进行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