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劳务合同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合同法》的权利义务。 一、单位雇佣退休人员是否合法? 法律没有禁止,但国家不提倡退休人员返聘;由于已经退休,已不能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法中相关条款对退休人员已不适用。但是返聘人员应该参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 二、签劳务合同被辞退应该有补偿吗 签劳务合同被辞退没有补偿。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才有可能获得补偿;签订劳务合同的,解除合同后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劳务合同的签订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可以享受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待遇。 三、未签订劳务合同要如何补偿 未签订劳务合同补偿主要是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属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最多十一个月,并补签合同; 2、如果单位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故辞退员工的话,除了双倍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签订劳务合同不可以随便辞退。只要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即使无书面劳动合同,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可随时解雇员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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