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缴条件 办理补缴时间距应缴费时间超过36个月(含)的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中的参保人员。 补缴材料 1、《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表》; 2、《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保管的原始凭证(考勤记录等)。 办事程序 用人单位填写《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表》、《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初审。 审核通过的再报市补缴会审小组复核。复核通过的,报参保区县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综上可知,青岛养老保险缴费补缴如何办理,首先用人单位填写补缴所需材料,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青岛人力社保局初审,审核通过的再报市补缴会审小组复核;最后复核通过的,报青岛社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